平日「姊妹」互稱!少校酒後性侵同袍女友 2審竟改判緩刑

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海軍退伍吳姓少校與軍校同袍小翰(化名)及小翰女友3人租屋同住,小翰女友控吳男趁男友不在家,酒後闖入房間性侵,一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3年4月,但高雄高分院則認為吳男深具悔意,且雙方已和解,改判2年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人倫,性侵,家暴,悲劇, 阿公,孫女,爺爺,陰影,創傷,害怕, 圖/翻攝自Pixabay https://goo.gl/BXJp2D

▲(示意圖,非新聞畫面/翻攝自pixabay)

據《自由》報導,103年6月間起,3人共同租屋同住,隔年3月晚間,吳男趁著小翰不在家,假裝悄悄潛入房間拿香菸,藉著酒意及身材優勢,將小翰女友強壓在床性侵得逞,事後傳訊道歉「昨天的事我很抱歉,對妳造成傷害」、「不敢要求妳繼續把我當姊姊,但我還是會把妳當妹妹」。

小翰與女友結婚後,3人仍住在同一屋簷下,小翰女友疑因走不出陰影向小翰坦白此時,小翰氣得質問,並要求吳男簽下切結書坦承犯行表示願意賠償100萬元,結果反悔拒賠,一審遭判刑3年4月,直到上訴才當庭道歉,並賠償60萬元獲得原諒,高雄高分院見吳男坦承犯行,雙方最後也達成和解,平日又以「姊妹」互稱,符合情堪憫恕要件,改判2年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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