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慕友人竟下藥逞獸慾 男自稱陳定南姪賠百萬求減刑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一名自稱是已故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姪子的男子陳彥憲,於前年邀一名女性友人共進午餐時,涉嫌在優酪乳中摻入安眠藥讓對方喝下,待藥效發作後便對其親吻並襲胸摸下體;陳男被起訴後坦承犯行,並賠償被害女子100萬元,在審理時,陳男還多次強調自己是陳定南的姪子,聲稱犯後覺得非常對不起叔叔,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陳男上訴請求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高院認為,陳男毫無值得同情之處,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男子陳彥憲竟下藥猥褻自己愛慕的女子。(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16年5月20日晚間7點,駕車前往善導寺站,搭載一名他愛慕的女性友人到信義區餐廳「RAMA泰」用餐,但陳男在1個小時前,事先將半包安眠藥摻入優酪乳中,待女子上車赴約時,就將這瓶優酪乳拿給女子請她喝,陳男在餐廳內,見對方藥效發作、意識不清,遂攙扶女子離開餐廳,並將她載至對方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辦公室內,藉女子因藥效失去意識倒臥在辦公室沙發上,趁機對其摟抱、親吻,甚至將手伸入女方的露背洋裝內摸胸乳,還摸其私密處猥褻得逞;待被害女子翌日清醒後,傳LINE質問陳男,陳男坦承猥褻,被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罪起訴。

庭訊時,陳男坦承猥褻但否認有性侵,法院檢視LINE的紀錄,發現被害女子質問陳男後,陳男回覆「按著妳親嘴、抱、我有撫摸妳身體(胸、下體),妳也有抓住我陽具久久才放,後我就載妳回家」,顯見陳男猥褻部分犯行明確,但性侵部分,則沒有證據證明陳男性侵。

北院審酌,陳男已有妻小,其年齡為被害人長輩,卻為滿足淫慾,以藥劑強制猥褻得逞,「動機卑鄙」、「手段拙劣」,在審判期間還曾多次表示,最對不起的人就是親叔叔,即前法務部長陳定南,顯然,陳男更在乎個人在親友間的聲譽、顏面,勝於造成告訴人身心的戕害,考量陳男國中畢業,現無業由女兒扶養,將他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徒刑。

陳男上訴高院主張自己無業,並全靠女兒扶養,事後也已賠償女方達成和解,認為一審量刑過重,請求准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並給予緩刑,高院審理認為,陳男本案情節毫無值得一般人同情之處,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而對於陳男自稱是陳定南親姪子一事,事後也遭陳定南的親友否認親屬中有陳彥憲此人,認為他在開庭時打著陳定南的名聲,心態可議。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