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劈腿女同事 機靈人妻未捉姦讓夫外遇現形

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在農政公務機關工作的已婚楊姓男子,常利用出差出遊機會,與李姓女同事發展婚外情,楊男妻子某日意外看到丈夫手機line與李女有鹹濕曖昧對話,查出兩人至少私會18次,憤而提告通姦。雖刑事通姦罪,檢方不起訴;楊妻告民事侵權求償,台南地院法官從line訊息認定兩人關係已達親密戀人,侵害楊妻配偶權,判楊男與李女須連帶賠償30萬元給楊妻。

女大生看到照片一眼煞到他,做愛到一半卻突然翻臉,原來是…(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人妻從丈夫手機內容發現鹹濕對話,怒告2人通姦。(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楊妻指控,她與楊男於2004年間結婚,婚後育有兩子,但丈夫卻從2016年底與在同一公務機關服務的李姓女子,利用職務之便常以手機line及電話密切聯絡,多次利用假日與上班日同時請假或出差,相約出遊幽會、發生性關係。

直到2017年2月,楊妻說因自己手機沒電,隨手拿丈夫正在充電的手機充電線,在拔取丈夫手機充電線時,丈夫手機自動開啟、顯示出李女以line傳曖昧訊息給楊男,她震驚之餘、逐一檢視手機line內容發現丈夫與李女的對話的確鹹濕、曖昧,當場將對話內容拍照存證,並比對兩人line的對話與出遊照片,估算出兩人至少瞞她私會18次。

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兩名被告否認婚外情、說那些對話是玩笑話,檢方也對兩名被告不起訴,但民事與刑事訴訟對證據認定寬嚴有異,從兩人line對話內容來看,雙方交往關係已達親暱戀人程度,侵害楊妻的配偶權,兩名被告應賠償30萬精神慰撫金給原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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