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貪污定讞 陳水扁:政治追殺、司法報復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12年前收賄關說,最高法院26日駁回上訴,高志鵬遭判4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對此,前總統陳水扁認為,這是最高法院審判長卲燕玲對高志鵬的政治追殺、司法報復。

前總統陳水扁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 (圖/記者林敬旻攝)

▲陳水扁認為高志鵬案是政治追殺。(圖/資料照)

本案審判長法官邵燕玲在2011年曾被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為大法官人選,但當時擔任民進黨黨團幹事長的高志鵬批評邵燕玲是「恐龍法官」,認為馬英九提名他是在污辱人民。之後輿論掀起反彈聲浪,馬英九因此緊急撤換邵燕玲,改提名前台大國發所教授湯德宗。

對此,陳水扁今(29)日在臉書上表示,當年黨團幹事長高志鵬嗆馬英九提名大法官邵燕玲為判性侵案的「恐龍法官」,導致邵燕玲中槍下馬。如今高志鵬委員在最高法院審判長卲燕玲手中被政治追殺、司法報復。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