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少女口愛還洗劫 警超神辦案…惡狼19年後落網

記者陳啓明/新竹報導

新竹1999年間發生一起少女遭強盜強姦案件,一名16歲的少女「小美」(化名),遭男子持刀脅迫猥褻,甚至還以陰莖進入小美口中並射精,男子還向小美索取7千元後離去,當天小美驗傷採證,將沾有精液的衛生紙送刑事局比對,卻沒有結果,本案就此成為冷案。直到去年新竹縣發生一起檳榔攤竊案,警方從牆上的血跡赫然比對出嫌犯真實身分,新竹地院依強盜強姦罪重判13年半。

哭泣、憂鬱、流淚、悲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逼少女口愛還洗劫,邱男19年後終於落網。(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1999年6月間某日,16歲少女「小美」(化名)補習回家,聽見住處大樓電梯有小孩受困,急忙外出求助,當時26歲的男子邱瑞文見狀,圖謀不軌假意表示願意幫忙,但因需要工具,小美便回家找工具。

邱男尾隨進入,到廚房拿菜刀抵住小美脖子,將她壓制在地,強脫衣物並撫摸強吻身體,小美哭求可給錢,苦求不要性侵她,邱男竟以陰莖進入小美口中並射精,小美迅速將精液吐在衛生紙中;邱男穿回褲子後,又向小美要錢,小美不得不交出7千元。當天小美驗傷採證,將沾精衛生紙送刑事局比對,卻沒有結果,本案就此成為冷案。

2016年7月,竹北市一處檳榔攤發生竊案,承辦警員現場採證時,在檳榔攤遭剪鐵皮外側,採集到指紋,經比對後與邱瑞文指紋卡相符,又於侵入口檳榔攤內側木板牆面採集到血跡,邱男辯稱是他工作時不慎留下的。

為求慎重,警方通知邱男採集其DNA,去年1月,刑事局人員抽絲剝繭下,赫然發現邱男與1999年的強盜強姦案嫌犯DNA相符,去年8月檢警將他逮捕,並聲押獲准。法官認為,邱男所為造成被害人難以磨滅的陰影,恐對人格成長造成影響,加上矢口否認犯行、未賠償和解,難認已有悔意,因此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刑1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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