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負責任?她遭家暴欲離婚 友人因「月給薪6萬」勸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42歲林姓男子,因兒子買的肉圓沒有加辣,暴怒掌摑兒子,妻子見狀上前阻止,也遭到勒脖拖行。事情曝光後,引發眾怒,部分有相關經驗的人也站出來分享自己的處理方式。一名媽媽就指出,前夫酒醉後會打小孩,她想離婚,但身旁的人都「勸和不勸離」,只因覺得前夫一個月給她5、6萬塊的家用很好,但最後在她的堅持下,還是順利離婚了。

▲原PO遭家暴想離婚,旁人勸合不勸離。(示意圖/翻攝pixabay)

這名媽媽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指出,前夫喝酒後脾氣暴躁,「有一次女兒一歲半、正在牙牙學語,不知道做了什麼而激怒她爸!他拿掃把要打她,被我擋下」,經歷了幾次,女兒有陰影,會做惡夢,她也有了離婚念頭,不想活得戰戰兢兢,深怕一不小心就激怒對方。

原PO說,身旁友人得知她想離婚時,「10個有9個叫我不要離,因為前夫一個月給我5、6萬塊,她們說:找不到把每個月薪水都給妳的老公了」,一直叫她吞忍,還說在前夫喝醉時小心講話就好,「為了小孩,忍著點!別離婚」,她不懂為何現代人對「父親」這個角色的要求這麼低,認為有付錢就是負責任、沒外遇就不該離婚。

原PO表示,太多女人妄自菲薄,怕離婚後找不到對象,寧願承受精神和身體虐待,但她無法接受家暴,堅持3年冷戰加爭取,終於順利離婚。她也指出,許多家暴沒離婚的女子是不夠堅強,「不相信自己離婚後可以過的更好」,但「嫁錯人沒關係,不要一錯再錯」,女人不需要為了錢這樣委屈自己和孩子。(編輯:李艾庭)

加入 @setn 好友 #各界撻伐肉圓惡爸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