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媽媽酒駕不想被關 竟推女兒下海「喇舌摸胸換現金」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八里一名因酒駕被判刑的李姓婦人,由於家境困頓無力繳納罰金,深怕入獄服刑下,竟在前年12月間與沈姓男子談妥,任由他與年僅15歲的女兒喇舌摸胸,來換取4萬2千元,沈男事後不滿少女對他態度冷淡、疏離,憤而對母女倆提告詐欺,檢方審理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李婦起訴,但高院認為,李婦因窮困又害怕坐牢,才會利用女兒身體借錢,情堪憫恕,因此輕判她6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李婦因酒駕無力支付罰金深怕坐牢,於是說服年僅15歲的女兒「犧牲自己」以向沈男換取4萬2千元應急,並在前年12月12日中午12時許,將女兒帶往八里區廖添丁廟與沈男碰面,讓他在女廁中對女兒喇舌摸胸,事後少女更私自哄抬價格,向沈男收取4萬5千元,暗槓3千元,將餘款交給母親。

沈男事後認為少女常向他討零用錢又對他態度冷淡,懷疑遭母女設計騙錢,於是怒控母女倆詐欺,整起事件這才曝光,檢方循線查出李婦惡行後,將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而一審法官認為,李婦生活困頓無力繳納罰金而引誘女兒從事性交易,犯案動機特殊,因此依情堪憫恕規定,輕判1年10月。

案件上訴後,高院認為李婦並無營利意圖,因此改依刑責較輕的引誘使兒童及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罪,輕判她6月徒刑,但不得易科罰金、緩刑,並沒收犯罪所得4萬2千元,可上訴。

 

襲胸、猥褻、性騷擾(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李婦深怕被關,竟要求女兒讓沈男喇舌摸胸。(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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