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單親媽表愛意現30萬告白 多金男追求不成告她竊盜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高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一名游姓單親媽媽,2人相約到摩鐵見面,高男為了證明愛意,拿出30萬元的現金讓游女數,但游女卻一時起了貪念,偷走了1萬8千元,原不以為的高男,事後卻因追求不成提告游女竊盜;台北地院審酌,游女事後已將錢歸還高男,雖未獲高男原諒,但考量游女已坦承犯行,顯有悔悟,加上游女還要撫養生病的老母及孩子,因此判拘役40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務。

▲男抱30萬現金向單親媽媽證明愛意,她一時起貪念偷走1萬8千元遭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未婚的高男於去年初透過網路認識年約30多歲的游女,2人以結婚為前提進行交往,由於高男知道游女身為單親媽媽,一個人賺錢照顧生病的母親及年幼的小孩,生活相當困苦,於是想給她一個驚喜向她告白;高男於去年3月間,約游女到中和某汽車旅館見面,游男進房後就拿出30萬元現金攤在游女的面前,霸氣的向游女告白「這些錢一部分是帶妳去日本玩的準備金,一部分是要買鑽戒送給妳,這代表我與妳交往的誠意」,接著高男還向游女說「沒看過那麼多錢吧,你可以摸摸數數看」,隨後高男便得意的到浴室裡洗澡,游女卻一時起了貪念,偷偷拿走了1萬8千元,同時2人也度過了愉快的一天。

但事後游女仍未選擇多金的高男,2人最終還是以分手收場,高男心有不甘,不僅指控游女當天偷偷數了1萬8千元放到包包裡未還給他,還傳訊息給游女辱罵「我應該是第一個告妳的男友,在你心中留下印記」、「33歲還不認真找個男人,妳已經變肥了」等,游女事後雖湊足錢歸還給高男,但高男卻仍堅持提告。

游女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供稱是因為小孩需要用錢才會偷拿,由於擔心高男不開心才未說,強調是為了急用才不得已拿錢;台北地院審酌,事後高男雖一直不肯原諒游女,但游女已坦承犯行,並且已還錢,顯有悔悟之心,考量游女身為一名單親媽媽,尚要撫養生病的老母及年幼的孩子,因此判拘役40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且必須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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