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拗!按摩女問埋伏警:「要不要打」竟辯稱:「打籃球」!

記者蘇怡璇/桃園報導

桃園警方喬裝成「男客」到一間色情養生館蒐證,其中一名方姓女店員開口問他:「要不要打」?當下還比出握拳套弄的不雅姿勢,事後該名女子出庭作證時,竟辯稱當時問「要不要打」?是指「要不要打籃球」,但法官勘驗錄音檔發現,明顯與方女說的「打籃球」不符,依偽證罪判她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

性侵,下藥,強制性交,養生館,按摩女(圖/翻攝自Pixabay)

▲瞎!打手槍硬拗打籃球?按摩女遭判刑。(示意圖/非關當事案件)

還原事發經過,2016年11月11日,警方偽裝成男客到養生館消費,方女替警察服務,按摩到一半時,方女突然問說:「要不要打?」還示範打手槍的猥褻姿勢,警方假意答應,當她脫下警察內褲時,驚覺裡面還有一件內褲,警察順勢表明身份,通知外面埋伏的同仁入內逮人。

偵查中,檢方傳方女到庭作證,她否認幫方女打手槍,解釋自己當時問「要不要打」是指「有沒有打籃球」,又看見警方肌肉硬,就問按摩這邊好不好,但這樣的說法,法官並不接受,因為明顯與現場錄音,以及警方證述不符,也悖離一般對話脈絡。方女作偽證妨害國家司法偵審正確性,浪費訴訟資源,考量她審理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偽證罪判她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得向公庫支付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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