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兩岸簽和平協議要公投 陳明通坦言:為吳敦義修法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列為最優先法案,明訂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前須進行公投。對此,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19)日多次強調,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提出的和平協議,「確實是有政治議題的協商,但是監督門檻很低」,需要修法拉高簽署兩岸和平協議門檻。 

兩岸和平協議須公投 陳明通:不是要擋誰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列為最優先法案,明訂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前須進行公投。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右)19日表示,最重要的概念在於尋求社會高度共識,不是要擋誰的問題,民主國家最終的決定者當然是民眾。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8年2月19日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右)18日列席立法院會備詢,圖右為行政院長蘇貞昌。(圖/中央社)

吳敦義上周受訪時拋出,若國民黨重返執政,經一段兩岸折衝後,政府有權與對岸簽兩岸和平協議。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昨天就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列為最優先法案,明訂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前須進行公投,外界認為此舉是衝著吳敦義而來。

陳明通今天上午列席行立法院會前受訪時表示,吳敦義上周拋出簽兩岸和平協議後,陸委會檢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關政治議題的談判,監督機制很弱,過去也提過要有強力監督機制。而總統蔡英文元旦談話提到四個必須、三個防護網,這防護網指的就是這東西。

陳明通指出,規劃上,如果要提涉及政治議題的談判,須由行政院提出談判計劃,立法院三分之二同意才可去談,在這之前,行政院為了解民意動向可辦諮詢性公投,這不受公投法限制。諮詢性公投辦法要由行政院訂定,因為這是參考性的。 

陳明通並指出,談判回來後,立法院有審議權,應該要四分之三的立法委員出席、四分之三同意,同意公告後,再進行全國性公民投票,要全國選舉人數半數以上同意,才能通過。

陳明通強調,兩岸政治議題必須社會高度共識才可以,不然會帶來社會更大的爭議與紛擾。他說,最重要的概念在於要尋求社會的高度共識,不是要擋誰的問題,民主國家最終的決定者當然是民眾。

至於當前兩岸關係已陷僵局,現在修法增加和平協議門檻會不會加深兩岸僵局?陳明通再度強調,因為這是吳敦義拋出的。民主國家最終決定者當然是人民,政治議題很敏感,當然要有高度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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