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揆拍板同婚草案名稱及重點 同性可結婚、繼承及收養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備受關注的同婚專法,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0)日晚間與民進黨立委討論後確定,專法名稱將以中性取名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另外,草案重點包括讓同志的配偶們有合法的財產繼承權、醫療權、能共同扶養血緣子女,同時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的相關權利義務,現有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價值一樣受到法律保障。

行政院發言人KolasYotaka20日晚間轉述同婚專法名稱及草案重點。(圖/記者盧素梅攝)

▲行政院發言人KolasYotaka20日晚間轉述同婚專法名稱及草案重點。(圖/記者盧素梅攝)

司法院大法官於2017年5月24日針對同性婚姻權利釋憲至今已近2年,期間挺同、反同爭議不斷,行政院今晚邀請民進黨團的立委到行政院開會討論。今晚出席除了蘇貞昌、副院長陳其邁、秘書長李孟諺外,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管碧玲、書記長鄭運鵬,以及尤美女、陳瑩、蘇巧慧、何志偉、蔡易餘、吳思瑤、王定宇等42名立委到場。

根據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轉述,法務部大概傍晚下班前將草案資料送到行政院,但七時半開會時,委員們桌子上都還沒有資料,所以由蘇貞昌宣讀草案名稱及重點。而當蘇貞昌宣布專法名稱是《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時,由於名稱中性,不涉及民間挺同、反同爭論的「同婚」、「同性配偶」、「同性伴侶」等名詞時,委員並沒有其他意見,還有委員拍手叫好。

有關法案重點,Kolas表示,包括讓同志的配偶們有合法的財產繼承權、醫療權、能共同扶養血緣子女,同時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的相關權利義務,現有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價值一樣受到法律保障。

Kolas並強調,同性伴侶一樣要受到婚姻規範,通姦罪、重婚罪一樣存在,同性配偶也須負擔守貞責任。「多P合法化、亂倫、雜交、人獸交、性解放」等法律不允許的行為,並不會因為這部法案就合法化。

Kolas表示,這部專法明天經行政院會討論後才會定案,送交立法院審議。他說,蘇貞昌在會中也建議黨團,希望此法開放黨團成員自由表達意見,不宜以黨紀約束,柯建銘也認同。

另據透露,整部法案共20餘條,文字敘述則以「同性婚姻」、「共同生活」等字眼穿插,另也避開反同陣營擔心的稱謂問題,整部法案沒有出現「夫妻」等稱謂定義,而是改以「雙方當事人」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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