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手扶梯「連環」撞⋯害翁摔死判無罪 法官:與老婦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捷運明德站前年4月傳出,一名蔡姓老婦人搭手扶梯至二樓月台時,一個沒站穩,不慎往後仰倒,涉撞擊後方84歲的謝姓老翁,害謝翁頭部撞擊手扶梯,搶救15天後不治。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認定謝婦跌倒後先撞到站在後面的兒子,謝翁伸手扶他,結果2人都跌倒,謝翁才撞到頭部不治,蔡婦沒有碰撞謝翁,因此駁回檢方上訴,判蔡婦無罪定讞。

判決書指出,2017年4月13日上午10時40分,現年80歲的蔡婦在兒子王男陪同下,一前一後從明德站搭手扶梯前往月台,當時謝翁在王男後方。孰料,蔡婦突然腿軟、重心不穩跌倒,謝翁遭碰撞後仰著倒地,頭部撞擊階梯,半個月後傷重不治,涉犯過失致死罪。

▲捷運手扶梯。(示意圖/翻攝畫面)

蔡婦辯稱,當時因腳軟跌坐在手扶梯上,一名張小姐剛好從左側經過,適時抓住她,她有撞到兒子,但沒有撞到謝翁,張女也證稱,蔡婦說法屬實;蔡婦律師主張,王男被母親撞倒,謝翁趕緊去扶王男,卻遭王男壓倒並往後傾倒,最後謝翁跌落手扶梯下方,頭部重擊踏階不治,與蔡婦無關。

一審判蔡婦無罪,檢方上訴二審,指蔡婦違反搭乘電梯、搭手扶梯應緊握扶手等注意義務,引起「一連串後倒」意外,蔡婦與謝翁的死有「相當因果關係」,但二審重新勘驗監視器,仍認定謝翁死亡和蔡婦無關,加上王男案發後不到兩個月死亡,無法傳訊王男調查,仍判蔡婦無罪定讞。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