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忘不了」…硬上前女友還逼吃精 男賠30萬獲免關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顏姓男子和女友小花(化名)分手後仍念念不忘對方,彼此還是保有聯繫,但沒想到顏男竟趁機「硬上」對方!前(2017)年9月,顏男和小花相約吃飯,結束後彼此回到小花的租屋處閒聊,沒想到顏男突然獸性大發,不顧小花的反抗性侵她得逞,甚至還強迫她吃下自己的精液。事後小花報警、提告,經法官審酌後,考量顏男年紀尚輕、手段不算很激烈,加上已賠償對方30萬元,因此判1年7月,緩刑3年,應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小花慘遭前男友「硬上」還逼吞精液。(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根據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年紀輕輕的顏姓男子幾年前後小花(化名)分手,但彼此仍保持友好關係,偶爾還是會聯繫,但事實上顏男對小花念念不忘。前年9月底時,雙方相約吃飯聚一聚,結束後,顏男貼心送小花回到位在台中霧峰的租屋處,小花沒有多想,同意對方到家裡坐坐、聊聊天,但事實上顏男心中早有「企圖」!

顏男進到小花家後,除了隨意躺在小花的床上外,更開始對小花毛手毛腳,並突然地強吻她,小花面對顏男的舉動嚇壞,馬上表示「不可以」、「不要」,並且推開對方。顏男對於小花的反抗不但沒有停止自己不當的行為還變本加厲,直接靠著蠻力壓制小花,最後性侵得逞外,還逼迫小花替他「口愛」並吞下自己的精液,行徑相當過份、噁心。

事後小花向姊姊哭訴來龍去脈,最後決定報警並提告。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後表示,顏男已坦承自己的犯行,考量到其犯罪手段、情節並不是非常激烈、暴力,屬於較輕微,加上顏男年紀尚輕,可能是一時無法克制性衝動才會犯下該案,再者顏男已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已賠償小花30萬元,所以最後依妨害性自主判顏男1年7個月,緩刑3年,應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不過在緩刑期間,顏男得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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