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近19年獲重審!謝志宏:遭警刑求才做不實筆錄

記者李世泓/台南報導

死囚謝志宏2000年被指控和郭俊偉犯下了歸仁雙屍命案,近19年過去,台南高分院14日裁定再審,並當庭釋放暫停死刑執行。而案情重獲曙光的關鍵,就是當年警方隱匿了謝志宏的行蹤交代表,好不容易暫時重獲自由,謝志宏也說當時遭到刑求,才會寫下了警方所期待的筆錄。

關6834天獲重審 謝志宏:遭刑求做不實筆錄

▲2000年歸仁雙屍命案,謝志宏遭逮

謝志宏:「我並不是加害人。」緊緊牽著媽媽的手,謝志宏享受遲來的天倫之樂,因為在監獄度過19年,好不容易恢復暫時的自由身。

謝志宏和郭俊偉2000年時被警方指控,持蝴蝶刀性侵並砍殺了陳姓女子48刀後致死,連路過目擊的老農民也慘被滅口。這回案情出現曙光,關鍵就是第一時間謝志宏寫下的行蹤交代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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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宏與母親。

謝志宏:「要開始製作筆錄的時候,他們認為我說的跟他們想像的不是事實,所以他們逼著我要承認這一份不確實的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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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宏被逼做不實筆錄。

謝志宏指控,自己遭到警方刑求,才會做下不實筆錄。而他事後也寫下行蹤交代稿,並且否認性侵殺害一事,只是警方沒有隨案移送,才會讓他一關就是19年。

謝志宏:「一個先從你後面踹下去,然後一個從前面揍下去,說你如果不選擇服從的話,你就站到紅色那邊,我們會把你帶回去台北吊起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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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宏說自己遭警刑求。

直到去年9月 ,檢方認為案情有出入,以行蹤稿是新事證為由提起再審,3月14日合議庭裁定准予再審,暫停死刑執行,無保獲釋。而謝志宏也說,他和郭俊偉案發當天是第一次見面,之所以郭俊偉緊咬他犯案,只是為了逃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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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俊偉緊咬謝志宏犯案。

謝志宏:「因為他如果沒有咬我的話,單單只他一個人的話,那他很有可能就很早被司法解決了。」

案件2000年6月發生,2011年謝志宏判處死刑定讞,直到3月14日台南高分院裁定准予再審才被釋放,他已經坐了6834天牢,如今案情重現曙光,他盼望在科學辦案狀況下司法能還他清白,無罪確定的日子趕快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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