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猶未盡!夜店謊稱嫩妹友人 軍人撿屍一夜兩發

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台南市1名吳姓男子,前年11月服役期間,深夜騎車外出獵豔,行經安平區1間夜店門口時,瞥見1名女子小優(化名)爛醉如泥,他便向安管人員謊稱是小優友人,然後將她扶上計程車,載至汽車旅館性侵2次得逞,小優醒來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且下體疼痛,詢問吳男後始知遭性侵,憤而打電話報警處理;台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吳男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小優指控,前年11月3日深夜11時許,她帶2位日本客人到夜店狂歡,3人在包廂內豪飲香檳、調酒,她一連喝了11杯,再來喝了多少已無印象,後來她上台跳了3至5分鐘的舞,頓時覺得很不舒服,回到座位後就開始嘔吐,自己怎麼到門口亦無印象,只記得自己繼續在店門口狂吐。

當時安管人員有上前關心,但她已醉到無法思考及走動,然後有位陌生男子表示:「她是我朋友!」,她就被對方抱上計程車,兩人一同抵達旅館時,她還聽到對方向櫃台人員說:「我朋友快不行了」, 然後她就癱在房間床上,睡到中午才醒過來。

小優還說,她醒來後發現自己沒穿衣服,下體十分疼痛,還因宿醉而頭痛難當,但她仍打起精神,一連問了「你是誰?」、「做了幾次?」、「有沒有戴套?」等問題,吳男則回「我是放高利貸的」、「有戴套」等答案,但她事後了解後發現,根本不是這回事;尤有甚者,當她酒醒之後,吳男要求她幫忙口交,令她十分無言。

小優指出,當時她內心慌亂,不知該如何是好,只想到要找人代班,身上又沒錢坐計程車,連鞋子都不翼而飛,由於吳男必須回到夜店騎車,她亦想回去找高跟鞋,兩人才一同重返現場,然後她便急忙離開現場。

吳男應訊時辯稱,小優進入旅館房間後,先在廁所裡吐了10多分鐘,吐完後整個人頓時清醒,一邊脫掉自己衣服,一邊脫下他的褲子,兩人自然而然發生性關係,他並未乘機性侵小優;法官勘驗旅館監視器畫面,並傳喚夜店安管、旅館人員及計程車司機等人作證,加上案發後小優前往醫院驗傷,下體確實驗出吳男DNA,遂依乘機性交罪判吳男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撿屍-

▲吳男在夜店門口撿屍嫩妹後,搭計程車前往旅館性侵2次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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