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前開車輾死妻子、律師 洪當興二審維持死刑

記者游承霖/台南報導

46歲男子洪當興前年7月17日與妻子李怡慧、律師黃政雄在台南地院調解離婚後,心生怨懟下,竟駕駛廂型車衝撞妻子與委任律師,2人遭彈飛倒地後,洪男竟又開車輾過,造成2人雙雙送醫不治,台南地院去年2月依殺人罪判處洪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台南高分院今駁回洪男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原判。

台南地院離婚官司 丈夫洪當興開車狠撞妻子李怡慧、律師黃政雄(圖/翻攝畫面)

▲洪當興駕車衝撞律師及妻子。(資料照/翻攝畫面)

據悉,洪當興與李怡慧原為夫妻,因感情不睦而分居,並訴請離婚,台南地院前年7月17日進行調解時,洪當興不滿李怡慧的委任黃政雄律師主張李女應獲得子女監護權,又想起與妻子過往的種種不愉快,讓洪男更加怨恨。

洪男調解結束後駕駛廂型車,見妻子與律師2人並肩步行走在台南地院西側門人車通道,要前往健康路,竟駕車重踩油門加速從後方衝撞2人,並從他們身體輾過,造成2人送醫後仍傷重不治。

檢警訊問時,洪男矢口否認殺人,辯稱只是想嚇他們,卻因方向盤轉得太過才會撞上他們;檢方認為,洪男手段兇殘,毫無悔意,因此建請法官判處極刑。

一審法官認為洪男僅因積怨便蓄意駕車撞死人,視人命如草芥,惡行重大,雖然羈押期間有抄寫佛經懺悔,但仍否認殺人,仍依殺人罪判處洪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洪男提起上訴。

 台南地院離婚官司 丈夫洪當興開車狠撞妻子李怡慧、律師黃政雄(圖/翻攝畫面)

▲消防人員將律師送醫搶救,但仍宣告不治。(資料照/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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