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在外役監過很爽?黃國昌轟:有錢有勢人憑啥做爽牢?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今(2日)時代力量黨團舉行記者會,立委徐永明說,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想申請外役監,黃國昌表示,犯人在外役監相較過得舒服,周末可以回家探親,甚至大幅度的縮刑,但他們將提修法,要求有具體事實足任以承認犯行並誠心悔過才能申請。另外,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先前在臉書貼文《請問法務部,誰放了朱婉清》,這篇文章重新喚起追究朱婉清應負刑責以及應歸還1600萬元贓款的呼聲。時代力量黨團認為,政府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之董事長等專任人員是否適用《貪污治罪條例》,在實務上存有疑義,造成個案的裁決標準不清、弱化本條例反貪腐的立法目標。

▲時代力量黨團記者會:別再縱放下一個朱婉清。(圖/時代力量黨團臉書)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的心腹朱婉清2000年因侵占央廣公款案,被求刑1年多而被通緝,當年她棄保潛逃美國,在度過法律追訴時效後,2016年她回台大擺宴席,也沒有歸還「侵占的公款」1600萬元。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出《貪污治罪條例》、《外役監條例》,提案內容包括:將任職於政府資助成立財團法人的專任職員與董事長,納入《貪污治罪條例》適用範圍,並修正《外役監條例》,規定犯《貪污治罪條例》或重大經濟罪犯,在進入外役監前應繳回非法所得,而且排除適用縮減刑期的規定,讓貪污的政客權貴不能再逃避刑責,實踐台灣司法的公平正義。

立法委員黃國昌說明,朱婉清案中,央廣是由政府編列預算,其董事長職務也是官派,但在朱婉清案中,卻僅用「業務侵占罪」起訴,並非用《貪污治罪條例》,不只刑期輕,追訴權時效也較短。因此朱婉清棄保潛逃美國,回台後甚至還能大宴賓客,凸顯目前台灣反貪腐的制度實務漏洞。因此時代力量提案明確地將「由政府出資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的專任職員及董事長」,也納入《貪污治罪條例》的適用。

黃國昌委員進一步說明《外役監條例》目前的做法,大嘆「權貴果然不一樣」。許多政客、權貴犯案,刑期乍看雖然判得很重,但實際上常利用權勢,獲選進入外役監服刑,而目前外役監收容比例最高的,正是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貪污犯。此外,依《外役監條例》的「縮刑制度」規定,坐一個月的外役監,大約可以抵兩個月刑期,因此新聞上常見貪污犯很快即可假釋出獄。對此,時代力量主張「誠心悔過」的實質要件審查要落實,且貪污犯若繳回不法所得,到外役監服刑仍要排除縮短刑期的適用。

黃國昌委員並向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呼籲,應該盡快排審相關法案。黃國昌委員表示過去三年間,許多重要的司法改革法案至今都仍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中等待審查,同時也重申針對今日提出的兩項修法,法務部部長在接受質詢時,皆已贊成此一修法方向,因此立法院委員會應積極排審,讓法案可盡快通過。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雖然朱婉清案已是舊案,但是現在的法制漏洞仍待解決,更多犯下貪污案的政商名流,包括近期的林益世,也都提出申請要到外役監服刑。徐永明委員也再度向行政部門喊話,蔡英文總統就職三週年時間已近,要落實蔡英文總統司法改革政見,行政部門應該盡快提出對案,讓法案能順利通過,讓國人對司法改革有感,而時代力量也會與支持司法改革的各方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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