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5分鐘免費!3車停半年賺4萬 貪男停車費全吐出換緩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45歲的萬姓男子,前年利用板橋某處付費停車場前5分鐘免費機制,把自家3輛車停在該處長達半年,詐得4萬元停車費。簡易庭依「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詐欺得利罪」,判處萬男拘役50日,案經上訴,新北地院審酌,萬男認錯且已賠42000元達成和解,另宣告緩刑2年。

檢方指控,2017年5月初,萬男將車停進板橋環河西路、華江八路附近一處可使用悠遊卡付費的民營停車場,發現只要在5分鐘內離場便可免收費且無人看管,萬男先將一輛車停進場,隨即到出口處刷悠遊卡,使刷卡機誤以為車子已在5分鐘內離場;幾天後要取車時,萬男再開另一輛貨車到入口處刷卡,利用緩衝的5分鐘時間,換開轎車出來。

停車場。示意圖/翻攝自 Raising Edmonton , 2018.7.17

▲萬男利用前5分鐘免費的機制,將自家3輛車停過來。(示意圖/翻攝自Raising Edmonton , 2018.7.17)

萬男利用相同手法,將家中3台車停放過去,時間長達半年之久,直到同年11月間,業者查帳時發現,為何有3台車進場、離場次數高達194次,但都沒繳過錢,進一步調閱監視器比對,才讓萬男貪婪的行徑曝光而提告。

簡易庭審酌,萬男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判拘役50日,上訴後,新北地院審酌,萬男已賠償42000元達成和解,且認錯因而給予緩刑2年。

加入 @setn 好友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