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父出頭新北警持棍打人 分局火速懲處…小過1支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光明派出所28歲許姓員警,日前休假返回嘉義老家,但因其父與人發生衝突,許男為了幫父親出頭,涉嫌持球棒毆傷民眾,遭控告傷害罪。三重警分局昨天接獲訊息後,經電話聯繫人在嘉義的許姓員警,他坦承動手,分局火速祭出1次小過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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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分局對許姓員警(紅圈)祭出懲處。(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28歲許姓員警2017年1月起在光明派出所任職,工作認真表現正常,他表示因為擔任管理委員的父親昨晚從水仙宮回家,又怒氣沖沖出門準備折返水仙宮。

2個休假在家的兒子追出去詢問,才聽說父親剛剛與程姓主委、紀姓總幹事發生衝突疑遭毆打,於是陪同父親前往水仙宮辦公室理論,再度發生衝突,許姓員警坦承一時激憤動粗。

三重分局表示,許員是特考班畢業,106年分發到光明派出所服務,平時工作認真負責,表現積極,此次行為雖然在休假期間,但已嚴重影響警譽,今天開會後決定記1次小過懲處,分局後續將秉持著勿枉勿縱的原則,全力配合嘉義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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