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女服藥昏睡遭性侵拍性愛片 渣男竟恫嚇傳給她老公看

記者陳怡靜/台南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前年與患有憂鬱症的小欣(化名)交往,期間卻趁小欣服藥後昏睡之際,性侵小欣得逞,還用手機拍下性愛過程,2人交往約4個月分手後,阿明又2度趁小欣服藥昏睡時性侵得逞,並拍攝她的裸體與下體照片,事後甚至還恐嚇小欣要將性愛影片傳給她老公,小欣的母親得知後,氣得帶小欣向警方報案提告;台南地院將阿明依乘機性交、妨害秘密等罪判6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女子患有憂鬱症服藥,卻遭渣男友三度性侵得逞,還拍下性愛影片。(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小欣指控,她前年與阿明交往,2人大約交往4個月,於同年11月間分手,在2人交往期間,阿明曾在10月間,趁她在台南住處服藥後昏睡時,阿明見她無力反抗對她性侵得逞,甚至還拿手機拍下性愛過程,後來分手後,為了向阿明討回阿明購買手機的錢,於是在去年2度前往阿明住處索討,因她2次在其住處亦有服用藥物,陷入昏睡後又再遭阿明性侵,並被拍下裸照與下體照,過程中她雖拒絕阿明嘿咻與拍照,但仍遭阿明強制得逞,事後阿明還揚言要將性愛影片與照片傳給她的老公與家人看,媽媽得知後便隨即陪同報警提告。

阿明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與小欣嘿咻3次,小欣都是清醒的,過程中2人還有對話;法官檢視阿明拍攝的影片和照片後,認為小欣當時雖然知情,但因藥效發作,以致無力反抗,故採信小欣的證詞,將阿明依乘機性交、妨害秘密罪判處6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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