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白嫖逼「無套」遭判7年半 惡狼不滿落跑…多關2個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26歲謝姓男子去年2月透過網路尋求性交易,沒想到他卻不打算付錢,還持刀脅迫應召女小芳(化名)白嫖得逞。事後謝男遭逮時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的;新北地院不採信謝男說詞,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7年6個月。謝男不服決定上訴,未料他卻在接受高院庭訊還押候審室時,趁法警不注意伺機脫逃,但謝男事後仍被抓回,現在不僅沒有躲掉刑責,脫逃一事還被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性騷-性騷擾-襲胸-鹹豬手-性侵-

▲謝男白嫖得逞,還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示意圖/資料照)

謝男去年過年期間,和小芳談妥交易費用9000元,未料到了房間,小芳要求「先付款後享受」時,謝男卻拒絕對方,還拿出水果刀逼女方直接提供性服務。小芳雖一度向應召站求救,但謝男嗆「我是角頭啦!」命令對方直接坐上來,以「女上男下」的姿勢無套性侵得逞。之後旅館女服務生接獲應召站電話,前去敲門查看情況,謝男聽到「警察快來了」,才匆匆穿衣逃離。

謝男到案後否認持刀強逼性侵,還說當時是小芳自己坐上來的,沒有強迫對方,且他提出20萬元願意和解,小芳卻不願意,辯稱是對方想設計陷害他。不過由於在謝男背包中有發現水果刀,因此法官不採信他的說法,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謝男7年6月徒刑。謝男不服判決上訴,未料去年10月18日下午3時許,他接受高院庭訊後還押候審室期間,竟員警不備之時掙脫手銬逃跑,所幸謝男對地形不熟,跑進進總務科內躲藏,最後遭法警包圍逮捕。

謝男落網後,不斷強調說「我是好人」,且面對檢方訊問,他也否認逃脫行為,辯稱自己只是想要運動,才會掙脫法警控制,但檢方仍將他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依脫逃未遂罪判處謝男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編輯:朱祖儀)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