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友下藥迷昏看護3度猥褻 女友驚見怒報警

記者陳怡靜/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曾姓男子與游姓女友及其母親同住,游女並聘請了一名印尼女看護小阮(化名)照顧母親,未料曾男卻藉機在豆花中摻入安眠藥,待小阮食用後感到暈眩之際,對其伸出狼爪摸胸部、下體猥褻,小阮嚇得大叫求救,游女聞聲查看,發現男友惡行,於是陪同小阮報警;台中地院一審將曾男依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6月徒刑,曾男不服上訴,二審仍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男子在豆花中摻安眠藥給看護食用,趁機對看護猥褻。(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有毒品前科的曾男與游姓女友及其母親同住,而游女於前年8月間,聘雇印尼籍女看護小阮到家中照顧母親,未料曾男卻趁隙取得小阮在診所領取的安眠藥,並在同年9月19日晚間,將安眠藥摻入他所購買的豆花中,供小阮食用,小阮食用後,直到翌日上午仍感到強烈暈眩、無力起身,曾男見狀潛入女友母親房間,趁機對小阮撫摸其胸部及下體,曾男一度因小阮制止而離開,卻這樣來回共3度進房對其猥褻,甚至還以下體磨蹭小阮的臉,小阮忍無可忍,大叫「姐姐、姐姐」求救,游女聞聲查看,得知男友惡行後,氣得與曾男大吵一架並趕出門,並堅持要陪同小阮報警處理;警方經採集小阮尿液送驗,確實驗出含有安眠劑成分,並循線查獲曾男。

庭訊時,曾男堅稱沒有猥褻犯行,辯稱有購買豆花給小阮食用,但買回來時就直接交給女友處理,之後凌晨因聽到游母在喊,他才到房內責罵小阮,隨後他就喝酒至清晨便外出工作,認為是小阮挾怨報復,而游女庭審期間曾一度翻供,指稱是小阮誣指曾男猥褻,企圖勒索錢財;法官對於2人的辯詞不予採信,認為游女翻供之詞有維護曾男之意,因此將曾男依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6月徒刑。

曾男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酌,曾男為了逞一己私慾,剝奪小阮的性自主權,且犯後不僅否認犯行,也未取得小阮原諒達成和解,還反指自己是在維護雇主權益遭誣陷,認為曾男犯後態度不佳,駁回其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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