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髮猛砸痛毆!發酒瘋打瞎司機 「大樹林囝仔」遭判刑5年

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去年8月間,桃園一名自稱是「大樹林囝仔」的林姓男子,酒後搭乘邱姓司機的計程車,卻在車上發酒瘋毆打邱姓司機,造成他右眼視力僅剩0.1幾乎失明。今年4月23日,法院審理開庭,林男表示願賠償邱姓司機30萬元,但想分50期、每月支付6000元;而邱姓司機表示,至今都沒有接受到對方當面道歉,且加上傷勢影響頓失生計,認為感受不到對方的誠意,實在「無法原諒對方」,希望法官從重量刑。法院審酌雙方無法和解,因此依重傷害、恐嚇得利等罪,判處林男5年10個月徒刑。

▲自稱是「大樹林囝仔」的林姓男子酒後痛毆司機。

據了解,當時邱姓司機在某卡拉OK店載到林男,沒想到林男上車之後,就因為飲酒在車上發酒瘋,並拿手機痛毆邱姓司機,將對方打到頭破血流、右眼視力剩0.1幾乎失明,最後更坐霸王車之後揚長而去,影片過程被PO網之後,引起網友公憤,甚至肉搜到林男的住處蛋洗、噴漆,林男見大事不妙,急忙上傳道歉影片,並到警局投案自首,被檢方依傷害、恐嚇罪嫌起訴。

▲自稱是「大樹林囝仔」的林姓男子酒後痛毆司機。

今年4月23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他表示願意賠償邱姓司機30萬元,但因為工作不穩定,希望能分50期攤還,並求法官從輕量刑。不過邱姓司機難過的表示,事發之後因右眼幾乎失明,頓時失去工作,家中生計也受到影響,且他先前都沒有收到對方的道歉,認為林男僅拍道歉影片上傳網路,卻沒有向當事人致歉,實在感受不到他的誠意,因此無法原諒對方,希望法官從重量刑。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犯行明確,但因雙方無法達成和解,所以依重傷害、恐嚇得利等罪,各判他5年6月、7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10個月。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加入 @setn 好友

【立院榮譽顧問 EP.5】藍不給綠審法案!黃國昌棄權還嗆柯建銘老?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