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出事不國賠!羅致政:風險應自己負責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昨(29)日指出,行政院跨部會會議通過「國家賠償法」第六條修正草案,依據草案內容,今後山域或水域具有風險性的野外活動,例如登山、攀岩、溯溪、垂釣、水上或海上活動,國家除了提供適當的警告和標示之外,對你的人身安全將不負責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對此,民進黨立委羅致政今日表示,從事野外活動就要自己保險,風險要自行承擔、自己負責才是。

民進黨立法委員羅致政質詢。 圖/記者林敬旻攝

▲羅致政從事野外活動本應自行承擔風險。(圖/資料照)

張景森昨日上午主持跨部會會議,他指出,歷經多次協調,跨部會會議通過「國家賠償法」第六條修正草案。今後山域或水域具有風險性的野外活動,例如登山、攀岩、溯溪、垂釣、水上或海上活動,活動者必須隨時注意自然的變化,強化自己的知識、經驗和技能,組織好自己的夥伴團隊,以應付可能潛在的風險,完成挑戰自然的野外冒險活動。國家除了提供適當的警告和標示之外,對你的人身安全將不負責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對此,羅致政今日表示,這幾年登山健行的意外非常多,像是2011年張博崴山難事件,家人認為南投縣消防局搜救不力,提出國賠,去年判免賠確定,讓山難是否「國賠」成為討論焦點。

羅致政指出,行政院昨通過「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未來國家提供「適當警告標示」,但對人身安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他認為,從事野外活動就要自己保險, 就像出國前,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是一樣的道理,風險要自行承擔、自己負責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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