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到執照!前科犯改開Uber 硬上女網友還拍裸照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30多歲的潘姓Uber司機,先前開著百萬名車與女網友小宛(化名)碰面,並假借與人相約談生意,將她直接載到汽車旅館,再以拍攝裸照威脅對方,兩度硬上小宛得逞;高等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潘男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潘男擁有妨害公務、傷害、妨害自由等前科,因此不符合計程車司機資格,他便購入200多萬元的進口轎車,然後當起Uber司機載客,加上其他兼職收入,每月大約進帳9萬元;前年1月初,潘男透過臉書結識小宛(20多歲),2人約在高鐵台中站見面,潘男開著百萬名車赴約,2人先吃完晚餐後,潘男以另有工作洽談為由,邀請對方一起北上,小宛不疑有他答應同行,當天晚間10時許抵達北市某精品旅館。

潘男進房後原形畢露,不顧對方死命推打,仍熊抱並強吻小宛得逞,還直接伸進內褲撫摸其下體,甚至要求對方發出呻吟聲,遭到小宛嚴詞拒絕;但潘男仍不死心,又要求小宛幫他口交,同樣遭到對方打槍,潘男頓時怒不可遏,強行將小宛壓在床上性侵得逞。

小宛慘遭玷汙後,只好以「不舒服」為由,進入浴室閃躲對方;潘男因性慾持續高漲,竟拿出手機拍攝小宛裸照,並嗆聲:「如果妳不幫我打手槍,我就把妳的裸照散布出去!」小宛因心生恐懼,只能乖乖配合對方要求,潘男再以手指二度性侵小宛得逞;

潘男完事後稍做休息,小宛趁機打電話向友人求救,友人帶著櫃檯人員助她脫困,小宛返家後立刻報案,一舉將潘男逮捕到案;高等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潘男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性侵,強暴,性騷擾,家暴(圖/PIXABAY)

▲潘姓Uber司機性侵女網友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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