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機特殊SM性癖好硬上 妙齡女遭封口綑綁還灌腸

記者陳怡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潘姓Uber司機透過LINE與暱稱「天天」的妙齡女子約定性交易,未料潘男有特殊SM性癖好,待「天天」前往摩鐵赴約時,潘男就以童軍繩將她綑綁,並用膠帶封口,還用浣腸劑對其灌腸,再以假陽具及性器強暴得逞,事後「天天」驗傷並報警;一審將潘男依妨害性自主判4年6月徒刑,二審考量潘男沒有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不諱,且已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改判3年6月徒刑。

▲Uber司機約妙齡女子性交易,卻將其封口綑綁,還用浣腸劑灌腸,強行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已婚的潘男於前年5月底透過LINE通信軟體,與一名暱稱「天天」的妙齡女談好以1 小時3500元代價進行性交易,未料潘男為滿足個人性癖好,先行到摩鐵將自備的童軍繩、假陽具、膠帶、浣腸劑及潤滑液等物品藏放好,等到「天天」前往赴約時,潘男則要求「加一節」,拿出7千元給她,當2人洗完澡後,潘男就迅速撲向「天天」,隨即從床墊下拿出預藏的膠帶,將其雙手反綁在後並封口,接著再以童軍繩綑綁她雙腳,隨後又對她用浣腸劑灌腸,接著就以陽具、陰莖強行性侵得逞。

事隔數日後,「天天」仍深感畏懼,便前去驗傷並報案,之後「天天」則將LINE更換暱稱為「亮亮」,沒想到又碰上潘男約性交易,「天天」遂先前往約定地點等候,直到確定潘男現身時,便急忙報警將其逮捕。

一審認為,潘男為滿足自己特殊之性癖好,過程中暴力對待被害人,除侵犯被害人的身體及性自主權外,還嚴重踐踏被害人人格尊嚴,將潘男依妨害性自主判處4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合議庭審酌,潘男坦承犯行且沒有前科,事後也賠償被害人30萬元達成和解,因此改判3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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