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混血兒?富家女赴美借精生龍鳳胎 仲介收1萬美金被訴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許姓女子,先前透過趙姓男子仲介,遠赴美國1家生殖診所,並挑選精子做試管嬰兒,隔年許女順利誕下龍鳳胎,但趙男收受美金1萬元,明顯已違反人工生殖法,士林地檢署遂依法起訴趙男。

檢警調查,趙男在美國網站刊登廣告,公開招攬精子、卵子、代理孕母及人工受孕需求者等對象,許女在台灣看到網路廣告,遂請趙男推薦人工受孕方式,雙方互加LINE談妥細節,趙男協助許女前來美國挑選精子,並聯繫人工生殖醫療院所,事後收取美金1萬元報酬;去年間趙男遭人檢舉,經二次通知未到案後,檢方隨即發布通緝,日前趙男入境時被攔下並解送歸案。

趙男應訊時辯稱,美金1萬元是仲介醫師費用,他也協助處理許女在美國的食衣住行,醫院費用則由許女自行支付;趙男還說,他開設工作室之目的,純粹幫忙生殖診所介紹客戶,醫師會與客戶進行視訊,經評估後才會答應對方前往美國,每位客戶均會酌收美金1萬元。

許女辯稱,她精通英文、家境優渥,本來就想在國外生小孩,遂上網尋找人工受孕資料,並與趙男商討後認為可行,遂決定前往美國做試管嬰兒,趙男從介紹、陪產及坐月子等流程均在旁協助;許女還說,她先從網路上挑選精子號碼,並與趙男確定生產計畫後,隨即飛往美國旅行兩週,再住進醫院打排卵針,然後進行人工受孕療程。

後來雙方爆發消費糾紛,許女認定趙男並未履約,理應全數退回佣金,但趙男則認為,受孕及生產過程等細節,許女應自行與醫師溝通,他的部分已如期完成,一毛錢也不願意退,亦無和解意願;檢方認為,2014年6月間,許女從台灣匯了9萬多元給趙男,剩下3分之2的款項則在美國交付現金,而且根據許女戶籍資料顯示,她在2015年底產下龍鳳胎,認定趙男意圖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仲介營利屬實,遂依人工生殖法第31條將他起訴。

懷孕,孕婦(圖/PIXABAY)

▲許女赴美進行人工受孕,仲介收取1萬美金遭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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