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提覆議「石虎條例」 苗栗縣政府:短期內不會提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4日在縣議會審議遭退回,議員陳光軒今(10)日呼籲縣府應提覆議案,彰顯捍衛保育石虎立場;縣府表示,議會決議顯示條例內容仍需討論,短期內不會提。

▲苗栗縣政府表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短期內將暫時不會提。(圖/中央社)

苗栗縣政府擬定「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去年送縣議會審查遭退回,今年修正部分條文後再次闖關,4日進入縣議會二讀會討論,正、反意見僵持,最終表決,以贊成9票、反對25票,宣告闖關再度失敗,決議退回縣府。

贊成派議員陳光軒,今日呼籲苗栗縣政府應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9條,對於遭議會議決否決之「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提出「覆議案」。

陳光軒表示,縣政府從去年至今兩度提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於議會審查,都遭多數議員否決,在體制上等同於對縣長徐耀昌的不信任案投票,縣府應該堅定立場捍衛其立法提案的正當性,儘速提出覆議案,「還有努力空間,不要這麼快放棄」否則難免讓人質疑,只是假石虎保育之名,行消費石虎大賺觀光財之實。

在條例遭否決當天,縣議員陳品安隨即聯合陳光軒、黎煥強等贊成派議員提出臨時動議,「建請縣府各級機關(單位)興辦公共工程之開發面積,為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1000公尺以上者,應在規劃初期及施工階段,向石虎生態保育背景專家諮詢,採取對環境友善之工程」。

這項動議案,其實就是原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中的第5條內容,臨時動議經決議獲得通過。陳光軒說,即便如此,仍希望有一份完整的自治條例通過,畢竟「只要多拖一天,就有可能造成更多石虎遭路殺」。

陳光軒也在臉書po出頭份國小美術班畢業展作品,其中一幅名為「石虎悲歌」畫作,小朋友在解說時提到,大人為了自己利益,犧牲石虎的棲息地,砍樹、開路讓石虎無家可歸,想藉此畫作告誡大家石虎保育的重要性。陳光軒說,小學生尚且有如此反思能力,「大人難道不能做好典範」,令他相當感慨。

苗栗縣政府行政處長古雪雲指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經大會表決不通過的決議,縣長徐耀昌表示尊重,並在當天已表明,既然多數議員反對,顯示草案內容仍有很大修正、討論空間,會由秘書長召集相關局處針對正、反方訴求加以溝通,待適當時機再提出,但短期內將暫時「休兵」不會再提。

農業處長陳錦俊指出,條例草案經議會審議表決結果,贊成與反對票數落差甚大,即使提覆議案,結果恐怕也是不樂觀,甚至再次造成府會衝突,後續仍會努力溝通。

縣府指出,石虎保育條例草案在議會遭否決後,網路上出現諸如「選前吉祥物,選後廢棄物」等負面批評,但事實上,縣府對於石虎、生態保育非常重視,也一直很努力在做,包括成立生態保育中心辦理石虎保育工作,防止路殺部分,在多處道路設置夜間反光警示標誌、防護網、生態廊道等保育措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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