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瞎!幫11歲姪女檢查乳癌 色姨丈10度猥褻遭重判

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男子阿豪(化名),5年前以檢查乳癌為由,陸續在澎湖、高雄等地點,10度猥褻11歲的姪女,姪女母親獲悉後氣憤提告;阿豪應訊時否認犯行,還反咬姪女早熟,猥褻情節均是對方捏造,但法官不予採信,仍依強制猥褻罪判阿豪6年6月定讞;高雄地院則盼阿豪須賠償122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阿豪是女童阿姨的男友,平時均稱他為姨丈;2014年7月間,年僅11歲的女童想回澎湖老家遊玩,但母親工作繁忙無法同行,只好偕同女童前往澎湖;同年7 月15日晚間時分,阿豪利用乳癌話題與女童攀談,並以幫女童檢查乳房為由,命令她脫去衣服後,再撫摸女童胸部及下體;後來阿豪又以性教育為由,要求女童脫去衣物後幫她手淫,女童不知如何拒絕,只能任由姨丈猥褻得逞。

同月16日到21日,阿豪再以同樣手法,六度撫摸、親吻女童胸部及下體得逞;2人一同返回高雄後,阿豪利用女友外出工作,或人在家中其他樓層時,又在電腦室或房間內猥褻女童3 次,事後女童母親得知此事,憤而前往警局提出告訴。

一審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阿豪7年徒刑,二審法官改判6年6月徒刑,阿豪不服判決上訴,最高法院予以駁回定讞;另外,女童母親提出民事求償,阿豪10度猥褻女童被求償100萬元,以及精神撫慰金50萬元;由於女童已領取被害人補償金27萬9千多元,高雄地院遂判阿豪應賠償女童72萬餘元,加上精神撫慰金50萬元,總計須賠償122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襲胸、猥褻、性騷擾(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阿豪猥褻女友姪女10次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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