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查緝專刊!性侵女學生棄保潛逃 竹聯堂主北市落網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55歲),4年前性侵高職女學生小莉(化名),警方循線將他逮捕送辦;張華茂庭訊時辯稱是性交易,但法官不予採信,仍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2月確定;但張華茂在發監前潛逃,今年5月下旬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日前刑事局日亦公布張華茂相片及基本資料,並懷疑他可能藏匿在北部縣市;台北市刑大歷經連日監控,今天下午1點半展開行動,率隊前往台北市中山區逮人,目前張華茂已被帶回警局偵訊。

檢警調查,2015年11月間,孫姓小弟幫小莉排解學校糾紛,事後張華茂在臉書看到小莉照片驚為天人,遂要求小弟代為告訴小莉,他想收對方當乾女兒,小莉母親予以婉拒,但張華茂仍未放棄,改口要求小莉到他公司打工。

孰料,小莉前往公司打工期間,張華茂依然持續追求;同年12月13日,張華茂得知小莉與男友獨處,進而遭到母親責罵,遂建議對方到他家暫住,待母親冷靜後再回家。

同月15日凌晨時分,張華茂叫小莉到房間內,並開出「1萬半套、2萬口交、3萬全套」的性服務價碼,遭到對方果斷拒絕;張華茂不顧小莉拼命哭喊,先將錢直接丟在桌上,再強行硬上小莉得逞,並帶她到浴室沖洗下體滅證,第二天小莉假借生病看醫生,趁機拜託護理人員協助報案,警方才得以逮獲張華茂。

張華茂應訊時辯稱,他和小莉是性交易,但法官不予採信,仍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8月徒刑;張華茂反控小莉誣告,但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高院認為,張華茂性侵事證明確,但妨害自由部分罪證不足,因此改判4年2月徒刑。

去年7月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因此張華茂必須入監服刑;張華茂潛逃後,檢方發布通緝,由於張華茂曾因本案被羈押,後來以30萬元交保,檢方遂沒收保證金,並發布通緝到2057年。

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性侵女高職生遭判刑,再因未入監服刑通緝遭逮(翻攝畫面)

▲張華茂因性侵女學生遭判刑,又未入監服刑通緝被逮。(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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