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蓋不好?噁男撲倒女店員襲胸 拿診斷書瞎掰「舊傷復發」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5月在台中發生一起強制猥褻事件,一名白姓男子到文具店買東西時,看見店員婷婷(化名)年輕貌美,因而起了色心,假借跌倒將婷婷撲倒在地,再趁機伸出狼爪襲胸。事後被害人報警,白男出庭時居然拿出4家醫院的診斷證明,聲稱自己當時是因為膝蓋舊傷復發、一時無力,才會撞倒在婷婷身上,但法官比對監視器畫面,發現白男案發前後都行走正常,因此不採信證詞,一審時將白男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白姓男子在文具店猥褻女店員(示意圖,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白姓男子在去年5月下午時,騎著機車到台中市清水區一家文具店買東西,進店以後他看到女店員婷婷年輕貌美,於是趁婷婷蹲在文具櫃前整理商品時,慢慢向她靠近。婷婷以為是有客人要路過,想起身讓路,不料白男竟一把環過婷婷的肩膀,將她撲倒在地,再藉機伸出狼爪緊抓婷婷的胸部,婷婷嚇得放聲尖叫,推開白男的手趕緊跑回櫃檯向其他店員求救,白男也趁機騎車離開。

▲男子襲胸女店員。(示意圖,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事後婷婷報警,調閱監視器發現白男早已打量婷婷許久,趁著其他店員都不在附近時才對她下手,但白男供稱自己膝蓋受過傷,當時是因為舊傷復發,加上踢到一旁鐵架才倒在婷婷身上。白男還找了4家醫院開診斷證明書,不過最後都被法院駁回,因為監視器拍到白男在案發前後行走都相當正常,還能夠騎車離開,加上膝蓋受傷是13年前的事,因此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白男有期徒刑8個月。

白男不滿再提上訴,仍堅稱自己是因為膝蓋受傷才跌倒,不過台中高分院並未採信,反倒認為白男毫無悔意,加上被害人婷婷在出庭時情緒激動、顫抖落淚,可見白男對她帶來的傷害無法抹滅,因此二審法官將刑期「加碼」,改判一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編輯:藍詩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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