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著女友幼女面前性侵她 男開車怒撞殘殺情敵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台南一名61歲男子黃永茂,因不滿涂姓女友遭林姓前男友糾纏,於前年開車撞倒林男後,再持刀將其刺殺9刀,導致林男失血過多身亡,黃男犯後逃亡約1年多被警方逮捕到案,一審認為黃男是義憤殺人判處15年徒刑,但二審認為他因感情糾葛,一時失去理智而殺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年6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不過檢警卻透露,黃男是因林男當著涂女女兒的面性侵涂女,才會因此下重手。

▲黃嫌殺害情敵後逃亡逾1年,因涉毒品案遭警方逮捕到案。(圖/資料照)

有毒品、槍砲前科的黃永茂,於2016年與涂姓單親媽媽交往,但與涂女分手的林姓前男友卻仍不斷糾纏涂女,對涂女跟蹤、騷擾、威脅潑汽油等,逼迫涂女復合;前年6月15日,黃男接到涂女來電,聲稱遇見林男,對方死纏爛打要求復合,讓她相當害怕,黃男聽到後隨即趕去「英雄救美」,未料黃男到場後竟直接開車衝撞騎機車的林男,林男倒地後,黃男又持木工刀猛刺數刀,導致林男失血過多送醫不治,黃男犯行後便立即逃逸,警方獲報循線鎖定黃男和涂女,涂女在案發後沒幾天就已到案,並被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而被發布通緝的黃男則逃亡1年多,最終因毒品案被警方逮捕歸案。

黃男供稱,當時因女友遭林男追趕、騷擾,林男還撿拾石塊欲攻擊他,他一時氣憤難忍,才拿木工刀將林男殺害;而黃男曾在案發後傳Line給凃女,表示「丫頭真的抱歉了,法律拿他沒辦法,只好犧牲我的生命陪他了」、「不然你一輩子都要在驚恐中生活」、「下輩子再見了」等訣別字語。

▲黃嫌開車將騎機車的情敵撞倒,再持刀將其刺殺。(圖/資料照)

一審將黃男依殺人罪判15年徒刑,但二審認為,黃男犯罪手段殘忍,素行不佳,對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造成被害人家屬遭受巨大悲痛難以平復,且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合解,取得其諒解,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今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不過據《自由時報》報導,黃男當時得知林男騷擾行徑時,曾建議涂女透過合法途徑向警方報案,但涂姓母女申請保護令後,林男仍天天騷擾,甚至還想對涂女的女兒下手,涂女為顧及女兒安全,與林男談判,未料林男卻當著女兒面強暴涂女;黃男獲悉後,認為法律無法管束林男,遂在得知林男騎車跟蹤涂女時,才以殘暴手段將林男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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