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怒男打斷女友手 不給就醫怕被通報…她手發黑慘成殘廢

記者陳啓明/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顏姓男子,情緒易暴怒的他日前持木棍打斷潘姓女友一隻手,因擔心被通報家暴,顏男未將女友送醫,等到女友斷手變黑、起水泡後,才將女友送醫治療,經開刀手術女友仍無法康復。屏東地院審理後,依重傷害等罪判處顏男3年8個月有期徒刑;另恐嚇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分手、沮喪、難過、哭泣/pixabay

▲潘女右手慘遭男友打到殘廢。(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顏男與潘姓女子於 2017年間相戀,並成為男女朋友關係。顏男同年8月底,因細故與潘女發生口角,顏男情緒失控暴怒,竟持木棍將女友的手打到骨折,雖經送醫手術,但仍未癒合。

2017年9月至10月間某日,顏男又到潘女住處,兩人又再因細故起衝突,顏男當場出言恐嚇潘女,「若妳再一次失蹤,讓我找不到,你有去想過你的家人嗎?如果讓我發瘋起來,我會對他們做出什麼事情?」等語,使潘女心生畏懼。全案直到潘女送醫後,被院方診斷出傷勢不單純而報警才曝光,檢方依重傷害、恐嚇罪嫌將顏男起訴。

法官審理時,顏男辯稱當天他騎機車載女友去吃飯,為了閃避路上跑出來的狗和車而撞上電線桿,由於女友被通緝,才不敢去醫院,否認施暴。潘女則說,她跟男友去住汽車旅館,退房後男友情緒不穩,就將她載往偏僻處,並用放在車上的木棍打斷她的手跟腳。

法官根據潘女證詞,醫院診斷書等,依重傷害等罪判處顏男3年8個月有期徒刑;另恐嚇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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