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連他都不放過!控親哥欠款240萬 慘遭法官狠打臉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惡房東張淑晶又出招,就連親哥張振盛、閨密「信合美眼科」院長盧雪玉都不放過,日前控告8年前透過盧雪玉帳戶借款240萬元給張振盛投資不動產,至今尚未返還,為此請求張振盛賠償其中一部分51萬元。士林地院審酌,張淑晶確實有匯款240萬元給張振盛,不過盧雪玉稱那稱那筆錢是用來股票投資,並非借貸,法官認為投資本就有風險,張淑晶應是經過事先評估,無理由請求賠償,可上訴。

張淑晶指稱,2011年4月21日,哥哥張振盛以投資不動產為由,向她借款240萬元,於是她透過好友供給她使用的帳戶,匯出240萬元給哥哥,並約定1年後還錢,借款利息為年利率百分之5,按每月給付;但哥哥至今卻一毛未還,她這才提出返還借款、不當得利、損害賠償等告訴,要求張振盛先返還51萬元。

▲張淑晶身捲無數官司,就連親哥、閨密也不放過。(圖/資料照)

張振盛則辯稱,這筆240萬元根本不是用來投資不動產的借款,而是張淑晶想要做股票投資,在徵得盧雪玉同意後,抽調400萬元投資股票,其中240萬元交給他操作,該筆金額應是盧雪玉與他的股票投資,若日後股票出售獲利也是回饋給盧,與張淑晶並無不當損害,因此請求法院駁回。

盧雪玉證稱,2006年時曾借給張淑晶1900萬元帳戶作為周轉,並未額外收取利息,將錢放在大台北銀行和平東路分行戶頭,帳戶存摺、印章都在她那裡,2011年她告知要調用400萬元作股票投資,「她有說她哥哥很會做股票,她想要參與哥哥的股票投資,所以要匯240萬元給她哥哥」,當下未表反對,認為股票如果賺錢,張淑晶就能盡快還錢,起初是約定一年時間,但她卻一直拖。

士林地院審酌,張淑晶確有從盧雪玉帳戶匯款240萬元給張振盛使用,但根據兩人證詞,均與張淑晶所稱投資不動產情形不符,而張淑晶也未提出相關事證,堪認張振盛、盧雪玉說詞才符合實情;另認為既然是股票投資,必伴隨風險乃眾所周知,勢必經過事先評估才決意參與,風險應自行負擔,因此判張淑晶敗訴,張振盛不必返還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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