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腿男想挽回不成!怒抓語病告她恐嚇 多嗆「這句」GG了

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今年3月間,台南一名曾姓男子因劈腿,導致交往3年的蕭姓女友不滿,因此提出分手,曾男一怒之下將蕭女趕出租屋處,事後又後悔想要挽回,不但四處聯絡蕭女的朋友,甚至找上蕭女的家人,蕭女不堪其擾傳訊給曾男,要他不要再騷擾家人,還要求曾男獨自解決租退屋的「後事」,曾男認為抓到語病,竟到警局提告蕭女涉嫌恐嚇。不過檢方依據2人的通話紀錄,發現曾男事後曾回嗆「後事?你在威脅我?我不怕!」,認為曾男若是不怕,為何又要提告恐嚇?因此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劈腿、外遇、偷情、偷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子劈腿想挽回,提告恐嚇反遭駁回。(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自由》報導,曾男跟蕭女租屋同居、2人交往3年,不過曾男卻在今年3月間,被蕭女抓包劈腿,因此不滿提出分手,曾男一怒之下將她趕出愛巢,但事後又想要挽回,於是四處聯絡蕭女友人,甚至還找上蕭女的家人,蕭女氣得傳訊給曾男,認為自己並沒有虧欠曾男,要求他不要再騷擾家人,還稱租房子的是曾男,趕她出門的也是曾男,2人若要協調就去警局,自己沒義務幫曾男處理「後事」。而曾男認為抓到語病,依此到警局提告恐嚇,但檢方調閱2人通話紀錄,發現曾男當時還曾回嗆「後事?你在威脅我?我不怕!」,認定罪證不足,因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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