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性侵多名女子強拍性愛片 竟搬出孕妻、老母求具保停押

記者游承霖/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朱姓男子,涉嫌持刀脅迫應召女子從事SM性虐式性交及無套性交,甚至將整個過程用手機錄下,並獲取女子的父母個資,以便日後繼續威脅就範,警方獲報循線逮捕朱男後,發現除該名應召女外,另有3名被害女子的不雅影片,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後,檢方聲押獲准,並在日前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2月徒刑、強制罪部分則判3月徒刑;由於朱男深怕遭3度延押,以妻子懷有8月身孕、家中有老母需要照顧為由,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但法院認為,朱男有反覆實施之餘,因此駁回,繼續羈押。

判決指出,朱男去年12月20日與應召女談妥以3500原進行性交易,卻持刀抵住應召女脖子,任由他擺布,持情趣束帶綑綁住頸部及雙手雙腳後,持情趣按摩棒、手指以及下體性侵得逞,接著再脅迫她換上情趣水手服替自己口交,並逼迫她拍下不雅照,而整個凌虐過程都被朱男所架設的2隻手機所錄下,朱男事後更進一步要脅應召女獲取其父母個資,以便日後威脅她就範。

警方事後接獲應召女報案,持拘票將朱男拘提到案後,除查扣按摩棒、情趣束帶以及水手服等物外,更在他手機中發現除應召女外,更有另外3名女子的不雅影片,遭檢警依恐嚇、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等罪偵辦,並遭法院裁定羈押,後續於今年4月、6月裁定延押。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朱男被逮後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並已與應召女達成調解,勘認犯後態度良好,因此在今年6月底時,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2月徒刑、強制罪部分則判3月徒刑,可上訴。

朱男深怕第3度遭延押,7月初時透過律師向台中地院聲請撤銷羈押,聲稱審理時已認罪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犯後態度良好,自己母親已高齡68歲,行動不便,妻子又懷孕8 個多月,希望能以15萬元具保停押,讓他能夠返家安頓家庭。

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有事實足認朱男有反覆實施強制性交、恐嚇及強制犯行之虞,認為羈押理由仍存在,因此駁回聲請,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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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男性侵偷拍女子,竟以妻子、老母為由聲請具保停押。(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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