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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兒遭霸凌!女警控男師捏造「冤家變親家」涉倒追 求償9萬遭駁回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女警指控楊姓教師全部查無實證,求償9萬元遭駁回。(示意圖/PIXABAY)
女警指控楊姓教師全部查無實證,求償9萬元遭駁回。(示意圖/PIXABAY)

台南一名女警因不滿楊姓國小教師涉嫌霸凌其子,雙方進而對簿公堂,女警先前向校方申訴並提出刑事告訴,均遭檢方不起訴處分及駁回再議。隨後,女警改提民事訴訟,指控楊師在調查期間捏造她曾說過「冤家變親家」等語,隱含性暗示並企圖塑造她「倒追」的負面形象,憤而求償9萬元,案經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且字句並無侵害名譽事實,判處女警敗訴。

判決指出,該名女警主張,楊姓教師於2024年4月間,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臆測其子隨地小便,並涉嫌指使其他學童公開指責、羞辱,導致其子在校遭同學嘲笑、排擠,甚至引發肢體衝突受傷,最終身心受創而輟學,女警隨後向學校提出校園霸凌。

然而,女警主張,楊師在出席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及接受檢方調查時,竟公開聲稱女警曾對他表示「成為朋友、冤家變親家」,女警痛批,自己從未說過此話,這番言論具有強烈暗示,足以引發外界誤解她有意倒追、欲發展不正當男女關係,對其名譽造成嚴重受損,因此要提告求償9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楊姓教師辯稱,自己僅是隔壁班導師,當時因聽聞相關狀況,才請目擊學生向該班導師反映,絕無指使學生羞辱、質問;事後因校長指示致電澄清誤會,女警在感受到歉意後,主動提及雙方因紛爭相識,若誤會化解「有機會成為朋友、冤家變親家」,楊師強調,自己僅是在校內會議與司法調查中客觀陳述對話,並無任何侵害名譽之故意。

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法官審理時指出,雙方當下並無電話錄音可供佐證,但根據學校調查報告、檢方處分書及法院筆錄,女警之子甫轉學至該校,楊師並非其導師,雙方過去並無交集,也沒有嫌隙或仇恨,楊師並無動機捏造不實言論。

法官進一步認定,縱使雙方曾提及該段對話內容,客觀上亦難以推論出性暗示或締結親密關係的意涵,女警的認知應屬個人主觀臆測,楊師的言詞並未構成侵害名譽或人格權,因此判決女警敗訴,全案可上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

#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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