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員爽休168天!辯公傷拒還薪慘了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一名蘇姓女稅務員,一年內狂請假168天,遭國稅局追繳溢領薪資30萬餘元。蘇女不服提告,辯稱車禍屬公傷假,卻遭法院調閱監視器打臉,發現她當天竟是折返機關地下室大跳有氧舞蹈,根本非執行公務。法院認定其超額請假事實明確,且跳舞屬私人活動,判定國稅局追繳薪資處分合法,駁回蘇女請求。此案引發社會關注,公務員勤惰管理規範再次成為焦點,法院強調公務員若無服勤事實,不得支薪,此判決確立了追討溢領公帑的法律依據,提醒公務人員應嚴守職務紀律,避免因濫用請假權益而觸法,並需誠實面對行政管理機制。
2026/09/27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