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人酒駕遭起訴!法官2度判免刑 網怒嗆:在鼓勵犯罪嗎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黃姓男子過去曾因販毒而入監服刑,3年前假釋出獄,想不到出獄後的他又被逮到2次酒駕,但2次都獲得免刑,因為法官希望能夠給更生人機會,擔心黃男若是遭起訴,將會被撤銷假釋重新入獄,對於服刑多年的黃男來說太過殘忍,因而給予免刑判決。此案在PPT上掀起網友討論,多數網友都不認同法官判決,認為這種判決結果無疑是在「鼓勵犯罪」。

▲黃男曾因販毒被捕入獄。(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桃園地院判決書,這名2度酒駕都獲免刑的黃姓男子,在民國96年時,因為販毒遭到法院判處16年有期徒刑,黃男入獄近10年後,於民國105年獲得假釋出獄;但在去年1月時,黃男因為酒駕追撞前車曾遭起訴,不過當時法院二審判決認為黃男酒駕無造成任何傷亡,以「情節輕微,顯可憫恕」之免刑規定,將黃男一審的判決駁回,改判免刑。

▲黃男入獄近10年,3年前才獲得假釋出獄。(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但黃男在同年9月時,又被員警攔查發現酒駕,黃男坦言他和友人在KTV歡唱時有喝酒,但他結束聚會後,搭乘計程車返家休息,醒來之後才又開車外出,不料遇上員警臨檢時酒精濃度還是超標,因此又遭到起訴。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上路是基本常識。(示意圖/資料照)

法院審理時認為黃男雖然在假釋期間再度犯案,但黃男自從出獄之後就積極重回社會,不但有捐款紀錄,還曾到醫院、育幼院當志工,法院考量若是將黃男判刑,即便只判有期徒刑1個月,黃男還是會被依規定撤銷假釋,那麼他就得再回到監獄,服完販毒判決剩下的6年有期徒刑,這對更生人來說太過殘忍,因此法院最後再次判決黃男免刑。

▲黃男兩次酒駕免刑都在桃園地院審理。(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此案事後在PPT上掀起網友討論,有人認為法官判決合理,但大多數網友認為法官判決不公「那誰給被酒駕撞死的機會?台灣法律就是對加害者太好」、「濫用同情心,要幫助他回歸社會,第一次就該強制送治療」、「台灣真是犯罪天堂」、「重點是他憑什麼有特權?現在是鼓勵犯罪嗎」、「當你先賣過毒後再守法,人權就會高過一直守法的百姓,就這麼回事」。(編輯:藍詩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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