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教練分飾2角 他拍少女裸照逼啪啪啪…結果慘

記者陳啓明/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在某國小擔任桌球教練蕭姓男子,他106年間在網路一人分飾二角,假冒「琦姐」女性身分,騙少女性交易,還趁機拍下少女私密照片,事後甚至以裸照威脅少女與他性交易3次,少女忍無可忍蒐證後怒向蕭男提告。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等7罪,合併判蕭男9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女孩獨自一人坐在海邊哭泣/示意圖/pixabay

▲少女事發後身心受到煎熬,怒向蕭姓教練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蕭男在106年3月在網路上假扮「林易娟」,稱綽號「琦姐」女性身份,用臉書詢問少女是否缺錢要兼職援交,騙花蓮16歲少女以4000元價格與蕭男性交易,更在旅館用手機拍攝少女裸照,事後又假扮琦姐詢問少女是否援交後遭拒,隨即傳裸照給少女要脅繼續從事援交。

其中一次蕭男以12000元價格與少女性交易後,蕭男認為少女態度冷淡,心生不滿的他趁少女入睡後,竊取11000元後離去,甚至還偷偷錄下性交易過程。

少女事發後身心受到煎熬,決定將蕭男在臉書私訊及威脅內容蒐證後,怒告蕭男詐欺、恐嚇及強制性交等罪。

法官根據雙方對談紀錄、相片等證據,認為蕭男利用兒童及少年智慮較為淺薄、易受金錢及物質誘惑,使少女同意發生性關係,事後又竊錄少女身體隱私部位,以裸照脅迫少女繼續性交易,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等7罪,合併判蕭男9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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