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關喝醉…醒後驚覺「棉條不見」 竟是遭前男友在家撿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酒店女公關小花(化名)先前和一名章姓業務喝完酒後,因為有些醉意,被對方護送回家,沒想到她隔日起床卻發現,自己原本塞在體內的衛生棉條不見了,驚覺遭章男性侵,一氣之下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原判章男無罪,小花不服結果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依乘機性交罪,改判章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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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醒來後,找不到自己的衛生棉條。(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章男2016年應小花的邀約,到某間葡萄酒店一起喝酒,接著2人還一起搭車到東區續攤,之後因為小花有些喝茫,就由章男送她回家。到家後小花馬上進浴室洗澡,並和章男說離開時記得要幫她鎖門,之後她就上床入睡,由於當時她剛好碰上生理期,因此也塞入衛生棉條和護墊保護。

小花隔日一早醒來上廁所,見護墊還貼在內褲上,沒有多想又倒回床上睡覺,沒想到中午醒來時,她卻發現體內的衛生棉條不見,遭人丟在垃圾桶,隨即傳訊息質問章男,對方才坦承,曾有發生性行為,小花氣得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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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前一晚遭章男撿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章男辯稱,過去曾和小花交往過,且先前兩人也曾在酒後發生性行為,還說當日是小花主動邀約,且對方根本沒有喝醉,兩人一起回到女方家後,小花還能拿啤酒給她喝,之後2人一路聊到床上,他親吻、愛撫對方,也都沒有遭到反抗,因此他認為,2人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的。章男表示,他們完事之後,小花說肚子餓,他才出門買宵夜,結果回去時發現門已經鎖上,且女方都不接電話,他只好自行返家。

高院調查,檢視雙方的聊天紀錄,發現章男曾說,「對不起,以後不會再發生了」、「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希望能好好跟你交往」,女方回應,「那你認為現在該怎麼辦?我想你也沒帶套子吧!」

高院認為,章男的行為雖不足取,但由於案發前2人曾交往且有過性行為,之後也持續聯絡,考量他是因為對女子有好感才會犯下罪刑,和陌生人犯罪樣態不同;加上章男拿出25萬和解,小花也願意撤回上訴,因此最後判章男1年6月徒刑,諭知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編輯:朱祖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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