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判死/家屬痛批「變態殺人魔」 質疑兇嫌吃人肉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去年6月間,台北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案」,一名高姓女子慘遭兇嫌兇嫌陳伯謙勒斃後分屍,據了解,陳伯謙在徒手掐死高女後,還持漁刀將屍體肢解成13塊,並裝成7大包、載往陽明山上沿途丟棄,更殘忍的是,高女的左側乳房及下陰部,都被割下製作成「標本」,藏在陳嫌位於大同區的住處冰箱內。今天下午,台北地院一審宣判,依法判處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而被害家屬今天也出庭,不但痛批兇嫌陳伯謙說謊隱瞞真相,甚至質疑他「吃屍體」,並怒斥台北市政府提供場地、卻沒有積極管理,所以才會發生命案,認為根本是「官官相護」、互相包庇。

台北,華山,分屍案,吃屍體(圖/記者 陳佩琪攝)

▲高女家屬今出庭,痛批兇嫌跟北市府。(圖/記者 陳佩琪攝)

據檢警調查,兇嫌陳伯謙於去年6月間,因企圖侵犯被害人高女不成,竟徒手將她勒斃後,再用漁刀將其分屍,隨後載往山區丟棄,家屬因與高女失聯多日,於是報警處理請求警方協尋,赫然發現高女已慘遭殺害,整起案件因此曝光、震驚社會。之後檢方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屍體罪、遺棄屍體罪、竊盜等罪,將陳伯謙提起公訴,審理期間,陳伯謙雖坦承犯行,但卻否認有性侵高女,還強調是「先殺後姦」、侵犯屍體,而原本供稱冰箱內的屍塊是為做標本,之後卻又翻供說只是「協助滅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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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嫌陳柏謙一審判死刑。

華山分屍案,死者,高女,陳伯謙。翻攝臉書

▲被害人高女。

今天下午,高女家屬也有出庭,高母甚至情緒激動痛哭導致昏厥,其委任律師表示,陳伯謙的說法是企圖減輕刑期,因為殺人後性侵是「侮辱屍體罪」刑度天差地別。高女家屬則痛批,認為陳根本是「變態殺人魔」,不但說詞變來變去,且毫無悔意,還將問題全都推給死者,從頭到尾沒有半句對不起,甚至懷疑陳伯謙將屍塊藏在住處冰箱內是在「吃屍體」,而陳面對吃屍體的質疑時「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更痛斥台北市政府提供場地,卻沒有好好管理,為了規避督導管理失職,將「違章建築」的木屋,硬解釋是攤棚,認為北市府違法瀆職,怒斥「官官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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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震驚社會各界。

華山分屍案小木屋 翻攝自兇嫌臉書

▲案發地點小木屋。

而今天北院一審宣判,陳伯謙的委任律師黃致豪則主張,警方在進行逮捕前,陳伯謙其實就已坦承殺人,認為其符合自首要件。不過對此,法官在傳訊偵破案件時,時任台北市忠孝東路派出所所長林俊燁出庭,卻當庭打臉陳伯謙的說詞,另外包括家屬在內,都紛紛質疑陳還有共犯,這部分檢方將另行分案偵辦。而在法院審理期間,一名熟識陳伯謙的徐姓男子,曾向法官表示,手上握有證據證明陳還有共犯,且陳伯謙懷疑自己是被共犯出賣了,所以警方才會抓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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