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邵昕涉碩天炒股票!助削8億5千萬 更審加重判2年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藝人邵昕先前捲入炒作碩天科技股票案,涉嫌獲得不法所得高達8億5275萬餘元,一、二審均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證券罪判處1年8月徒刑,但獲得緩刑4年,另須支付公庫60萬元。全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今(21)加重改判邵昕2年徒刑、緩刑4年,並須支付公庫60萬元;至於背後主謀亨豐投資董事長陶煥五、炒手周鼎等人,分別遭重判10年。

檢調於2011年10月起偵辦碩天炒股案,查出藝人邵昕、前主播陳信宏等人於2011年4月18日至同年8月10日期間,涉嫌以人頭帳戶,炒作「碩天科技」股票長達半年,獲利多達8億餘元,被依涉嫌違反《證交法》起訴。

邵昕酒駕交保/記者潘千詩攝影

▲邵昕捲入炒作碩天科技股票案(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影)

法院一審認定,炒股主謀為陶煥五(改名陶然)、金主秦庠鈺、周鼎等人,而集團成員邵昕、前主播陳信宏、前記者陶煥昌等人則提供人頭帳戶,協助炒股的情況下,不但沒有獲利,還倒賠上9千萬元,但行為仍然違反證交法。10多名人頭分別獲判緩刑,其中邵昕、陶煥昌、陳信宏被以「幫助炒作股票罪」,分別判處1年8月至1年10月不等刑期,均獲4年緩刑。

至於背後主謀亨豐投資董事長陶煥五,則被以炒股、妨害司法調查罪,合併判刑6年、公司法判4月,可易科罰金;秦庠鈺炒股被判3年2月;周鼎炒股被判6年,另外還觸犯藏匿人犯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今宣判,將主謀陶煥五、周鼎重判10年,並追繳沒收犯罪所得;另外邵昕則改判2年、緩刑4年,並須支付公庫60萬元;前主播陳信宏也遭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同樣要繳交國庫60萬元。《三立新聞網》親自致電邵昕本人尋求回應,但他並未接聽電話。

邵昕/中天提供

▲邵昕捲入炒作碩天科技股票案(資料照/中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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