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哥」控警沒讓他漱口 不服酒駕挨罰!法院判勝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高姓男子日前其著機車,行經市民大道、金山北路口時,被巡邏員警攔查,經酒測出現酒精反應,員警予以舉發,高男被開罰9萬元。不過高男認為當時他的車子是靜止的,雖然有嚼檳榔,但員警連讓他喝水漱口都沒有,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原處分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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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姓男子口嚼檳榔騎車,等紅綠燈時被員警攔查酒測,結果挨罰9萬,被吊銷駕照。(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有酒駕前科的高姓男子日前騎著機車、嚼著檳榔,行經市民大道與金山北路口時,被員警攔查,員警對他進行酒測,結果有酒精反應,因此逕行舉發,高男被開罰9萬元且吊銷駕照。

不過高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他強調,當時他是騎車要到環南市場批貨,在路口停下來等紅綠燈,員警便在車道上「逐一」對騎士進行酒測,他認為這已經違反取締酒駕作業程序的規定。且當時他嚼著檳榔,員警卻沒告訴他,檳榔內可能含有酒精成分,事後告知,也沒提供礦泉水讓他漱口,處分應該撤銷。

被告的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則表示,員警因看到高男的行車不穩,且未保持安全距離才上前攔查,一靠近高男便聞到酒氣,高男的臉色也出現飲酒後的潮紅,員警依規定進行酒測並告知相關法律程序,高姓男子也在「法律效果確認單」簽名,因此員警依法舉發並無違誤。

另高姓男子曾於3年前因酒駕受罰,此次違反5年內不得再犯的規定,裁決所依法裁處並無違法。

但法官勘驗現場畫面後認為,做完酒測後,高姓男子向員警表示沒有喝酒,員警有問檳榔的成分,高男回答有高粱或米酒,員警便不再多做表示。員警未能在進行酒測前便向高男確認,或提供水讓高男漱口,或等候15分鐘後再進行,已經與規定不符。

另外,員警是在高男於路口停等紅綠燈之際進行酒測,與相關作業規定不符。而雖然員警表示,當時有聞到高男身上的酒味,也見高男臉色潮紅,但當時員警的密錄器沒開,無法證實,高男又否認,沒有客觀證據證明高男確實有酒駕的情況。因此裁定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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