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創舉!高市警酒駕 懲處每日站崗8小時

記者陳怡靜/高雄報導

高雄市官警酒駕事件頻傳,高雄市警局為遏止歪風,修正「警察人員酒駕相關懲處規定及防制措施」,即日起若員警酒駕,將每日編排8小時勤務,至交通崗或治安要點執行守望勤務,且無超勤津貼,以此為懲處,成為全國創舉。

▲高雄市祭出官警酒駕懲處新措施,若員警酒駕將每日編排8小時勤務,至交通崗或治安要點執行守望勤務。(示意圖/資料照)

據《自由時報》報導,高市警督察單位修正「警察人員酒駕相關懲處規定及防制措施」,酒駕的員警將從酒駕當日起至重新取得駕照日止,免兼警勤區,每日編排8小時勤務,在交通崗或治安要點執行守望勤務,而且只能排班「兩段式」,不可編排「一段式」或「三段式」勤務,並不予編排超勤時數津貼;而這項全國創舉的懲處新措施適用於高市警所有單位,警政署認為,杜絕員警酒駕是各警察機關重點工作,警政署對此均予以尊重支持。

所謂「一段式」勤務,即指一次上滿8小時下班,中間包含1至2小時休息時間;而「三段式」勤務則是一天的勤務時間,中間可分成3段休息;至於酒駕員警編排的「兩段式」勤務,則是要站崗8小時,中間雖仍有1至2小時休息,但休息時間有任務須隨時出勤,並且不計算超勤、加班費;讓不少基層官警對此酒駕懲處規定都直呼「很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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