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衝撞意圖!薛定岳追毒蟲撞車亡 檢僅依肇逃等罪起訴

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新北市汐止派出所警員薛定岳,先前騎車追緝王姓嫌犯時,一路從汐止區追到基隆市百福社區,行經新台五路與福三街口時,薛員先與對方擦撞後,再失控撞上分隔島,頭部當場遭到重創,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隨即將他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救治,經醫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僅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及肇事逃逸等罪起訴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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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依公共危險及肇事逃逸等罪起訴王男。(圖/資料照)

檢警調查,今年8月28日下午5時許,薛員行經汐止區忠孝東路及秀峰路口時,目睹王姓男子違規紅燈左轉,隨即掉頭緊跟在後,沿路追逐長達6公里,最後兩人來到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二路與福三街口,薛員與王男機車發生擦撞後,整個人噴飛撞傷安全島,經送醫搶救1小時後仍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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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警薛定岳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圖/資料照)

案發2小時後,警方循線前往王男住家將他逮捕,經酒測後數值為0毫克,但警方認定王男拉K騎車,還惡意衝撞薛員,遂依殺人及妨害公務等罪送辦;檢方複訊後,改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及過失致死等罪,諭知王男5萬元交保,但因他覓保無著,改為限制住居,每天上午11時至百福所報到。

檢方認為,僅官王男在拉K後騎車,但他通過直線測試、平衡動作及同心圓測試等測驗,難認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除此之外,王男為了躲避薛員攔檢,雖然有危險駕駛行為,但薛員在王男後方追逐,王男未有故意衝撞薛員的行為,認定他並無故意殺害薛員及妨害薛員執行公務致死等犯行,遂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將王男起訴。

▲勇警薛定岳在全體同事目送下回到老家安葬。(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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