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三鶯線落選廠商告新北市:文件有隱匿 敗訴確定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北市「捷運三鶯線」工程,由榮工工程團隊得標,但落選的中華工程團隊不服,認為榮工團隊的特定資格工程「實績證明」與投標規定不符,向行政法院提告請求撤銷審標處分、決標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中工團隊敗訴,高等行政法院9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捷運三鶯線 圖/翻攝自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content/?parent_id=10074

▲捷運三鶯線工程為朱立倫任職新北市長期間的「三環三線」政見。(圖/翻攝自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網站)

2016年3月間,新北市府採購處公開招標捷運三鶯線工程,當時由三組廠商榮工工程團隊、中華工程團隊以及工信工程團隊競逐,最後由榮工團隊得標。中華工程團隊認為榮工團隊中,義大利商安薩多爾提出的「安卡拉CBTC系統」實績證明,與投標規定不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請求撤銷處分。

不過北高行認為,實績證明符合投標規定,其中、英譯文的紀載也與「安卡拉CBTC系統」的實際工程進度相符,並無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因此判決新北市府勝訴。

案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中華工程團隊認為,「安卡拉CBTC系統」實績證明文件的中、英譯文,仍有刻意隱匿情事,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為採購處前段「資格審查程序」中,處分是否合法的爭議。

不過最高行認為,中華工程的主張是屬於後段的「評選程序」,其他廠商如對合格廠商的資格文件合法性有爭議,應提起行政救濟,不得於後段程序中,爭執或請求撤銷決標處分,因此中華工程團隊的主張難認有理,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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