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文嫌F16V戰機買貴被送辦 法官裁定不罰

伍姓男子在臉書貼文指採購F-16V太貴,根本就是「盤子」(凱子)的行為,遭國防部報警舉發散布謠言,被依違反社維法送辦。法院審理認定,軍購案為可受公評的事,裁定不罰。

伍姓男子在臉書貼文指採購F-16V(圖)太貴,根本就是「盤子」(凱子)行為,遭國防部報警舉發散布謠言。(圖取自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網頁lockheedmartin.com)

▲伍姓男子在臉書貼文指採購F-16V(圖)太貴,根本就是「盤子」(凱子)行為,遭國防部報警舉發散布謠言。(圖/翻攝自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網頁)

全案緣於,刑事警察局8月29日接獲國防部舉發指出,伍姓男子7月5日在臉書以暱稱「Hill Wu」發文:「為什麼執意花3800億去買66架F-16V?根本就是盤子的行為啊…,英國買138架F35也不過3620億..等」不實言論。警方調查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行為,函送法辦。

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法官調查後認為,所謂謠言是指無事實根據憑空捏造、無的放失的行為,不問出於口頭或文字,並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而憲法第11條有規定,人民的言論自由應予保障。

法官認定,伍男的文章內容,是以疑問句方式對於軍事採購提出問題、質疑,主要目的在表達軍事採購內容是否恰當所為的評論,並非故意捏造不實謠言。

法官認定,軍事採購案涉及國防安全相關議題,為可受公評之事,伍男的言論,應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範疇,雖然他的貼文有瀏覽者進行討論,但仍不足以認定會使聽聞者產生畏懼或恐慌、進而影響公共安寧,與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構成要件不符,因此裁定不罰。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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