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車還遭檢舉 他吃上萬元罰單…法官怒將「魔人」揪出

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駕車行經台64線遭後車惡意逼車,並被民眾檢舉陳男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害陳男吃下4張共1萬2000元罰單,陳男不服提起訴訟。士林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檢舉影像,發現檢舉者緊追在陳男車後,且陳男多次未閃燈變換車道時,檢舉者也持續緊跟在後至少3分鐘,斥責檢舉人「假正義為名,行魔人之實」,舉發不合法,判決撤銷罰單。

16:9士林地院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檢舉人舉發不合法,判決撤銷罰單。(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8月18日下午駕車行經台64線快速道路西向路段,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即變換車道,遭民眾在4天後向新北市警局檢舉,經警查證屬實後製單舉發4件,合計1萬2000元,並記違規點數4點。

陳男收到罰單後相當不滿,向北市交通裁決所申訴,但交裁所認為依檢舉民眾所提採證影像,證明陳男先後4次變換車道時,確實未使用方向燈,因此申訴未過,必須繳納罰款,陳男因而向法院提起訴訟。

陳男說,當時遭後方車輛惡意逼車,並以高速緊追,造成其身心恐懼,加上車內還有妻女,為顧及家人安全,才會加速變換車道避開;法官勘驗檢舉影像,發現檢舉者緊追在陳男車後,且陳男多次未閃燈變換車道時,檢舉者也持續緊跟在後至少3分鐘,斥責檢舉人「假正義為名,行魔人之實」,舉發顯然不合法,所以判決撤銷原罰單,全案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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