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釋憲!影城禁帶薯條洋芋片挨罰 聲請釋憲大法官不受理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國賓影城微風廣場因公告禁止攜帶外食,包括薯條、洋芋片等食物進入,被台北市政府觀傳局開罰2萬5000元。由於國賓提訴訟、訴願都敗訴,因此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不過大法官決議不受理,因聲請理由無法認定有任何牴觸《憲法》之處,決議應不受理。

國賓影城台北微風廣場。(圖/翻攝自國賓影城官網)

▲國賓影城為禁止民眾攜帶外食挨罰,打行政訴訟及訴願都敗訴,因此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圖/翻攝自國賓影城官網)

2012年間,國賓影城微風廣場被發現全面,禁止觀眾攜帶外食,特別是薯條、洋芋片等,味道嗆辣、濃郁,且會發出聲音的食物,遭北市府觀傳局開罰,因文化部規定「電影業者不得禁止消費者攜帶食物,但可禁止味道濃嗆、高溫、食用時發出聲響的食物」。

但國賓認為,嗆辣、濃郁並沒有客觀標準,執行上會有困難,北市府應先與業者討論、取得共識,不應逕行開罰,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但一審、二審敗訴定讞,提起訴願也敗,最後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聲請意指主要有,認為文化部的規定已嚴重干預結社的營利核心目的,有違《憲法》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違反《憲法》第14條結社自由。

不過大法官認為,國賓提出的聲請意旨,難認已經具體說明該項規定在客觀上,有何牴觸《憲法》之處,因此聲請案案大審法規定,決議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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